舊車回收講解報廢車的處理過程
一、填寫《車輛、公路取消收費申請表》:
要求:
(1)按表格要求填寫車主姓名、車牌號、車型、發動機號、車架號、是否有欠款;
(2)銷售人員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;
(3)隨表格附上《車輛駕駛證》和《路費單》復印件。
二、車輛管理部車輛檢查:
要求:
(1)車輛管理部門到場檢查車輛,并簽署技術鑒定表
(2)拖車、半拖車車輛管理部門檢查車輛后,由車輛登記中心派人監督拆卸,報中心批準。
三、報車輛登記中心銷戶:
要求:將公安部門檢查的車輛報車輛登記中心銷戶。經中心批準后,相關信息可退回業主。
四、取消收費的其他問題:
a)除上述要求外,雙號車或車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進口車,車主應提供無效的金屬處理證明,車輛登記中心每月派專人監督、拆解一次。并報經批準;
b)報廢車輛有報廢月完工費收據;
c)原則上,有銷售費的車輛應在每月25日前,因故報商標部門處理。當月未經交車管理部門檢驗,注銷資料齊全的,交車牌部門延期(每次只能延期一個月),并于每月25日前交車。